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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甲方乙方,谁把自欺欺人玩出花?

    来源:上海悦普网络 日期:2018-05-19 01:42 点击:

      去年此时,我写了一篇吐槽文,专门吐槽在那个微博被黑、微信崛起,且大部分企业停留在刷KPI意识层面的时代。时过境迁,今年虽然问题也很多,但是只有吐槽已经没什么意义,不如来点实在的建议。这篇文章,将分为几个部分,从小到social mkt大到整个营销行业的层面来聊聊social本身在品牌、乙方和消费者眼中的罪与罚,还原其本来面目,并为大家提供一些落地的解决方法。

      少不了,咱们还是要从自欺欺人这个话题开始:

      你的朋友圈被X案例刷爆了么? 

     

      前段时间参加了许多大会、颁奖典礼,名目繁多的奖项会议。除了套钱之外,也的确为甲乙方贡献了不少PR值,让很多品牌案例进入“大众”视野。这原因倒也简单,任何东西被重复的多了,自然也就有人信了。若是作品质量还行,或者有一两个小亮点值得小回味,哈,那案简直要被奉为圭臬,名声远扬。一时间,各大网站纷纷转载,或是有偿转载。而身在营销界的你我,也不知不觉被其刷屏,从PC刷到朋友圈,乐此不疲的互相点赞。对于做出这些案例的Agency来说,幸福到极点,因为你的案例近期被刷屏,名声就打出去了,到时候这个奖、那个大赏的评委,或多或少都记得你——哦!这案例刷过我朋友圈的屏!我得给他高点分!

     

      这靠谱么?在营销人朋友圈生根发芽的案例们被疯传,但在品牌真正TA那里的数据呢?没人知道。我们只晓得,这些案例正在被用到乙方给甲方的结案报告里,被添加到新人的优秀案例库里,被甲方市场人员暗自记住、当做潮流趋势来咨询自己的供应商:“能不能也给我来一套?”。数据没有,但根据笔者对众多刷屏案例的观察,大部分在对消费者的影响上做的并不好,却因为讨巧的“创意”和精妙的PR成为了一个个优秀案例。你呢?你是否被所谓火爆案例冲昏头脑,忘记了他本来到底是要给谁看?

     

      品牌撕逼还是跨界营销?

     

      自从这词儿火了,电商之间在撕逼、手机之间在撕逼、汽车之间要撕逼、互联网企业在撕逼,之前撕逼的鼻祖安全套的声量都被淹没了.....第一个做这件事的是天才,第二个则永远是蠢材;对于消费者来说,看到品牌第一次大打出手是真的很新鲜,由衷的发出一声“真TM有意思”也未可知,但老来,别逗了….我们能找到,“消费者爱看两个品牌玩文字嘲讽游戏”的理由么?回头一想,最喜欢看到这些的是谁?甲方or乙方的决策者,因为什么?因为我们要把对方比下去,这是最直接能够让上级看到的成果。在这里,idea本身成为了目标和结果,而对消费者的影响则被搁置一边。和上面的案例刷屏问题有个共性,就是发起人是营销人、参与者是营销人,围观叫好的人也全都是营销人....而我们只能看到一个自欺欺人。

     

      相反,同样叫好的跨界营销则远比撕逼大战叫座; Uber & 滴滴都是跨界营销的常客,Uber多从参与感角度,而滴滴多从传播触点角度;另外一个推荐案例是M记新款雪糕和B家的LBS合作,技术上不难,有意思的是结合“雪糕化了”与“跑到最近门店”这个特性上,可谓是较好的场景式思考。更懂social的甲方总是会利用这类跨界创造噱头,引发earned media。

     

      从这些“真正”成功有效的跨界营销传播中,我们或许能总结出这样的经验:

     

      1. 不是简单的资源置换,而是玩法上创新


      2. 品牌调性相符或者相辅,能承接


      3. 从传播战术层面逐渐影响到企业战略层面


      4. 总有不适合跨界营销的企业和品牌,或因天时地利,或因资源调性,作为传播的一个小节点,没必要强求,强求则沦为自high。

     

      消费者会鸟你的分阶段推广么?

     

      众所周知的事实,甚至甲方、乙方已然都是揣着明白装糊涂,但仍没有太多改变的“销售话术”——预热、高潮、收尾;真当消费者看你品牌的key message还先预习一把、转发活动完了后还review一下?自然是没有的。但作为一个“看起来比较有道理”的方法论框架,我们每位planner每一天都在思考这三个阶段到底配比哪些KOL和活动,阿康童鞋要考虑每个阶段分别带来的KPI“阶梯式跃升”……

     

      回到本质,agency和品牌的任何动作还是要以符合消费者行为习惯为准。事实证明,消费者们并没有在所谓的预热期做好“我好想要那个产品”的准备,也没有在高潮期达到“高潮”,更别期待他们在转发活动结束后还理你的收尾PR了(更多意义上,这些是让boss们转发朋友圈的)